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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算机学会(ZCF)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计算机学会(ZCF)工作委员会设有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各机构在促进学术交流、规范专委发展、密切产学研合作、促进行业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专业委员会(Committee on Technical Committees’ Affairs)

(一)职能

1.专业委员会是由本学会直接领导的分支机构,在本学会总会的领导下响应和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2.向常务理事会提出ZCF专委宏观布局和专委改革发展的建议,提出专委创建、合并、重组或撤销建议。根据发展需要修订专委条例和评估办法。

3.受理和审查专委创建、更名、重组、合并、撤销的申请,并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和批准。换届或创建选举时,审查专业委员会选举小组、提名小组成员资格,派员监督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

4.组织对专委负责人的培训和业务辅导。

5.组织对专业委员会的评估。

(二)分支机构

大数据专委会

电子商务专委会

服务计算与中间件专委会

计算机视觉专委会

教育信息化专委会

人工智能专委会

人机交互专委会

嵌入式与物联网技术专委会

网络技术专委会

新数字媒体技术专委会

信息安全专委会

云计算专委会

元宇宙专委会

二、 理事会

本学会现为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会具有以下职能: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聘任及解聘秘书长,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对于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作出处分决定;

(六)决定本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及解聘;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管理制度;

(十)审议和批准本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十一)制定并修改《浙江省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  秘书处

本学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学会日常运营和管理,其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负责本学会运营,主持本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支机构、本学会附属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本学会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曹光彪高科技大楼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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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曹光彪高科技大楼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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