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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算机学会工作机构及其职能


       浙江省计算机学会(ZCF)工作机构设有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各机构在促进学术交流、规范专委发展、密切产学研合作、促进行业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专业委员会(Committee on Technical Committees’ Affairs)

(一)职能

1.专业委员会是由本学会直接领导的分支机构,在本学会总会的领导下响应和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2.向常务理事会提出ZCF专委宏观布局和专委改革发展的建议,提出专委创建、合并、重组或撤销建议。根据发展需要修订专委条例和评估办法。

3.受理和审查专委创建、更名、重组、合并、撤销的申请,并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和批准。换届或创建选举时,审查专业委员会选举小组、提名小组成员资格,派员监督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

4.组织对专委负责人的培训和业务辅导。

5.组织对专业委员会的评估。

(二)分支机构

 本会现设有12个专业委员会:

大数据专委会

电子商务专委会

服务计算与中间件专委会

计算机视觉专委会

教育信息化专委会

人工智能专委会

人机交互专委会

嵌入式与物联网技术专委会

网络技术专委会

新数字媒体技术专委会

信息安全专委会

云计算专委会


二、 理事会

        本学会现为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会具有以下职能: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聘任及解聘秘书长,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对于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作出处分决定;

(六)决定本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及解聘;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管理制度;

(十)审议和批准本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十一)制定并修改《浙江省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  秘书处

       本学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学会日常运营和管理,其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负责本学会运营,主持本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支机构、本学会附属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本学会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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